安徽法院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-新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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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08/28 16:42:29
来源: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

安徽法院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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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近年来,安徽省法院系统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,通过落实司法责任制、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建设、加强执行工作等举措,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。

  安徽法院坚持落实司法责任制,持续健全司法制约监督体系,规范审判权力运行,努力做实促公正提效率。安徽法院综合考虑人员结构、案件类型、繁简程度和专业化分工等因素,结合实际组建新型审判团队;制定全省法院审判主体司法权力清单规定,明确细化法官权责,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。不断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,建成院庭长案件监管平台,明确院庭长对审限变更、保全、委托鉴定、评估、拍卖等程序性事项监管职责;完善审委会、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,修订合议庭工作规则,促进审判权规范运行。

  安徽法院坚持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建设,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推动出台《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》,将万人成讼率和“无讼村(社区)”创建纳入全省平安建设考评体系;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、安徽省工商联、安徽省中小企业协会等13家单位健全诉调对接机制;制定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指导意见,积极推进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。与此同时,安徽法院持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,延伸诉讼服务的广度、深度、温度,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。

  安徽法院持续加强执行工作,着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聚焦“及时高效发放案款”,创新推进智能监管,研发“案款智能监管系统”,实现每一笔案款收、存、管、发全流程、可视化管理;同步配套“网格化”建立案款专员队伍,通过案款智能监管系统,对案款是否及时发放、“一案一账号”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,常态化全覆盖核检案款发放情况,确保应发尽发。(皖高宣)

【纠错】 【责任编辑:钟红霞】